桃花,她手下十二名女伎,个个身怀绝技,有擅诗词的,有擅音律的,有擅丹青的,还有擅长按摩的,别家只做晚上的生意,桃花坞却是白天也不闲着。
桃花也是刘梦溪的相好,而且是老相好,当年刘梦溪来到南街的第一天,睡的第一个女人,就是桃花。
看到余金宝带着一个面生的小郎君过来,桃花笑着说道:“我的好外甥,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快让舅母看看,又长高了没有?”
第61章 桃花坞里桃花娘(iapatty万赏加更)
余金宝指指身边的明卉,现宝似地说道:“还不是舅母的香风啊,你看,我带了一位贵客,这位崔少爷,头回来洛阳,舅母可要让姐姐们拿出看家本领,好好侍候着。”
桃花笑成一朵花,她冲明卉抛个媚眼,还在明卉的手背上轻轻掐了一把:“哎哟哟,这位小郎君可真是好看,就像那画上的俏潘安。”
明卉嫌弃地往旁边挪了挪,捂着鼻子,冲着身后一伸手,朵朵立刻把系在腰间的镂空银熏球递了过来。
明卉把鼻子凑到银熏球上,狠狠地吸了一口:“你们平时用什么香薰衣裳的,怎么那么难闻,熏死我了,多亏我带着花千变的四时清味香。”
桃花还是头一回被人嫌弃身上的味道难闻,不过,这小郎君手里的那个银熏球,可真是好闻啊。
这味道一闻……就充满着金钱的味道啊。
花千变的四时清味香,那能不好闻吗?不但好闻,而且还贵,汝阳郡主喜欢的,不贵才奇怪。
看来啊,该提升桃花坞的档次了,不能让姑娘们因为身上的味道让人嫌弃,桃花坞独树一帜,只接贵客,可不是那些野鸡窑子能比的。
好在明卉很给面子,捂着鼻子,点了三个姑娘。
一个给她吹笛,一个给她唱歌,一个给她跳舞,还有一个想要留下给她捏脚捶背,明卉没要。
余金宝也想留下来,被明卉轰出去了。
两个时辰后,明卉打着哈欠,带着睡眼惺忪的朵朵从雅室里出来。
桃花连忙迎上来:“郎君玩得可好啊?”
她向明卉身后看了看,那三个妮子呢,怎么让客人自己出来了?
“玩得还行吧,就是你这里的姑娘都是瞌睡虫变得吗?听着自己吹笛唱歌也能睡着?唉,没意思,走了!”
明卉一招手,朵朵忙不迭地送上一锭银子,明卉头也不回,带着朵朵走出桃花坞,正在小屋里喝茶的余金宝听到动静追出来时,明卉主仆已经走出很远了,他飞奔着追上去。
桃花诧异,忙进屋去看,却见那三个姑娘,正在呼呼大睡,其中一个,睡得口水淌了一脖子。
桃花也算是老江湖了,她吸吸鼻子,屋里还残留着淡淡的香味,这香味她闻过,就是那只银熏球里的,叫什么四时清味香。
这香味她闻过,余金宝也闻过,刚才在大厅里的人,多多少少全都闻到过,她和余金宝全都很精神,大厅里的人也一样,没有人睡觉,所以这香是没有问题的,没有人散迷香,这三个不成器的死丫头,就是自己睡着的。
南街唯一一家不做皮肉生意的茶馆里,明卉看着坐在对面的余金宝,心中的疑惑越发深了。
刚才那三个姑娘告诉她,桃花坞的老板不是只有一位桃花。
现在的桃花是第二位,先前的老板也叫桃花,五年前的一天,现在的桃花忽然出现,手里拿着契书,她说先前的老板已经把这里卖给她了,从今以后,她就是桃花坞的老板,她也叫桃花。
那时桃花坞里当红的也有十二个人,但并非现在的十二人。
五年的时光里,有的嫁人了,有的与人私奔不知所终,还有的死了。
有人走,就有人补上,桃花坞里也不仅只有十二个人,还有很多年纪小,还没有正式接客的,烟花之地永远不缺年轻美丽的面孔。
“你叫那老板做舅母,她真是你的舅母吗?”明卉问道。
“当然不是,嘿嘿,不怕少爷笑话,我那舅舅,别的不出挑,就是哄女人的功夫了得,这南街上,想给小的当舅母的,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余金宝得意洋洋。
明卉却意兴澜珊起来,她摸出二两银子,扔给余金宝:“少爷累了,先回去了,明天你再到富贵客栈来吧。”
明卉说走就走,转眼间便带着朵朵走了,只留下余金宝在原地凌乱。
他是哪句话说错了,是他说想给他当舅母的,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吗?
其实他哪句话也没有说错,明卉只是急着要走而已,因为刚刚,她从敞开的窗子里看到了一个人。
万苍南!
万苍南易容了,但是他易容后的这张脸,就是当年他在西北时,最常用的那一张,明卉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自从那日万苍南和柳三娘带着孩子走后,明卉便再也没有听说过他们一家的消息,就连风儿巷的那处宅子,也由柳大娘的“弟弟”交给了牙行转卖,现在住在那里的,是一个行商包养的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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