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局发展到这个地步,孟超和冰风暴也不急于杀死所有追兵。
事实上,让这些心胆俱裂,心灵防线彻底崩溃的半人马武士活着,失魂落魄地找到更多同伴,将恐惧如病毒般扩散开去。
比直接消灭他们的血肉之躯,更有利于鼠民们的突围。
再说,孟超还希望透过这些追兵的嘴巴,向掌控血蹄氏族的至强者们,透露一条重要情报。
于是,他们放慢了脚步,不慌不忙地在颤栗的草丛中,寻找合适的“嘴巴”。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目标。
……
“火花”做梦都想不到,一场郊游般的围猎,会演变成梦魇般的杀戮。
这名年轻、英俊、高大挺拔的半人马武士,才刚刚完成自己的成年仪式没多久。
这是他第一次跟随兄长以及部族里最崇拜的勇士,出来执行任务。
刚刚踏入陷空草原的时候,立功心切的青年还在嘀咕,嫌弃这次任务实在不过瘾——就算将所有鼠民统统打杀,又算什么本领?
像他这样,四枚铁蹄狠狠践踏,就能踏出四团耀眼火花的勇士,应该直面黄金氏族的狮虎武士,以及圣光之地的魔法师和守夜人才对。
果然,昨天的几场厮杀,根本就是猫捉老鼠的游戏,缺乏挑战性的战斗,连他这样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都提不起半点精神。
就算晚上,将几名投降的鼠民扒皮抽筋,再逼迫鲜血淋漓,尚未死去的他们,在烧红的刀剑上面舞蹈。
这样别出心裁的表演,都无法浇灭“火花”的郁闷之情。
倘若时间可以倒流的话。
“火花”真想永远留在无聊、乏味、枯燥、平静的昨天。
而不是荒谬至极的现在!
兄长死了,首领死了。
全都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在那个周身岩浆流淌的恶魔手里!
二三十名披挂着图腾战甲的重甲骑兵,就算遇到上百名氏族武士组成的战队,都可以凭借摧枯拉朽的冲击力,狠狠碰撞一番。
却被那名恶魔喷射的怒焰,瞬间撕得七零八落。
当那名恶魔远远朝他射来闪电般的目光时,理应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火花”,只觉周身血液和勇气都被抽干,竟然没胆量和对方对视,哪怕一次呼吸的时间!
更可怕的是,“火花”眼前,还不断浮现出大角鼠神的幻影。
“火花”早就听过大角鼠神的存在。
和所有尊贵、荣耀、骄傲的氏族武士一样,他对这些肮脏老鼠自我安慰的笑话,没有丝毫兴趣。
就算黑角城被鼠民们闹了个天翻地覆。
因为“火花”和他的族人,当时都在距离黑角城几十里地的血蹄神庙集结,进行实战操演,并未亲眼看到黑角城的惨状。
随后,他们就接到命令,长途奔袭陷空草原,拦截逃亡者们的去路。
是以,“火花”并不知道黑角城被“大角鼠神的无上威能”蹂躏成何等凄惨的模样。
也就不可能产生丝毫敬畏之心。
直到此刻——
当这名满脑袋长满了畸形怪角,脸上还覆盖着骷髅面具的祖灵。
无比清晰、真实的出现在“火花”面前,向他发出低沉的狞笑。
无论他怎么向自己的祖灵求助,都得不到半点回应,更无法将大角鼠神从自己的视界中驱逐出去。
“火花”的脑域深处,终于浮现出一道荒谬绝伦的杂念。
或许,就连卑贱的鼠民们,都有自己的祖灵吧?
这是当然的。
就算再卑贱,再肮脏,再怯懦。
鼠民仍旧是图兰勇士的一员。
在荣耀之战中,多多少少都能发挥一定的战斗力。
当千万年的仇恨,愤怒和痛苦汇聚成了高山和大河。
耽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