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漉漉的产穴又涌出一阵湿热的液体来。
他意识到不对劲,抓着宋伶的小拇指想要她掀开被子,又是哼又是扭,才终于让她会了意,从大腿处掀开了被子。
猛然见了寒气,邦邦只感觉小腹抽痛,胯下也凉凉的,凉气则从微张的产穴口进入产道深处,激得小奶牛健硕的大腿夹了夹,正好把宋伶伸出去探查污血的手夹了起来。
妻主的小手弄上了他的粘液,手指则被他夹得正好抵在敏感的囊袋上,她抽出手的动作把两个卵蛋震得左右摇晃,小奶牛只得又重新夹起腿,看着可怜得紧。他看不见身下的情况,却也知道自己脏污的下体正在被自己尊敬的主人一览无余。
被看到这样肮脏的一幕,小奶牛随时有被抽烂骚穴的风险。
至于宋伶,她还是第一次看男人来大姨父,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他哪里伤口又裂开了。然而在看到邦邦羞涩的性器,以及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后,她才确定这是个什么情况。
震惊之余,宋伶迅速冷静,把身下被他弄脏的稻草扯掉,又用搭在一边的毛巾帮邦邦清理了下体,接着找来一块干布,抬起奶牛的结实大屁股,垫在了屁股的下方。
邦邦又想吸她沾满污血和月信味道的手指,被她狠狠拒绝了——其实也就是弹了个轻轻的脑瓜崩,一点都不疼,甚至都没怎么挨到他的额头,但好歹还是让他老实了。
她不知道的是,邦邦很清楚自己麻烦,他已经想好了在伤好之后努力干活回报她和秋时,多为这个家分担一些事务。奴隶的身体结实而耐用,无论是耕田还是砍柴挑水都很好用。
可惜他无法传达自己的意思,只能眼泪巴巴看着继续帮他按摩手臂和大腿的宋伶。她居然连恬不知耻的硬涨涨的脏奶子也帮他揉了按了,因经期而微微膨大的乳房被按得又软又烂,满满的全都是她身上的味道。
早上宋伶拿着钱出门,径直朝进城的方向去了,彼时秋时刚打完柴回来,穿着打满补丁的破旧衣裤,头发上还粘着松针,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体面的地方——他总是这样扫兴,留不住女人的心,他不怨她。
头一次,秋时在没有生病也没有经痛的情况下空下了半天的时间,并且胆大包天的没有向妻主报备,跑到自己常拾柴的山上来,坐在潺潺的溪水旁发呆。
他也是个男人,不是一块石头,在她说只想要秋时的时候,又怎么能够不心潮翻涌呢。在那个时候,他甚至还畅想了一下那样的未来。他不知道她究竟是谁,又是从哪里来,怎么会有这样大胆的想法,敢和一个比她大了将近一轮的、生不出孩子的男人度过漫长的一生。
他等那个女孩长大等了太久,最后等来的却是无尽的羞辱与打骂。如今这副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恐怕还能再撑个十几年,或许更少,白头偕老的承诺终究只是妄想罢了。
如若他真是山间的一块石头就好了,便不会有这么多烦恼,爱慕与依恋,嫉妒与妄想,通通都没有。什么都不想要,自然就不会痛苦,他在麻木承受虐待的那段日子里,就是把自己当成一块石头,才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光。
被抚摸,被拥抱,被亲吻,被手指抽插,也被温柔纳入,从春心初动的少年,到现在成熟到如同一滩熟过头的蜜酒,他终于品尝到了爱的滋味。和妻主给的比起来,过去得到的恩惠都更像是打一巴掌再随便给个酸涩的青枣。
虽然她总说自己好像越来越离不开秋时了,还动不动就往他身上扑,期待地看向他,喜欢被他摸脑袋,像只爱挂人的粘人猫咪。
可是,真正越来越没办法离开的是他才对,他是个没尝过什么甜味的男人,随便给一点好处就能让他死心塌地,不用给他这么多,他也可以为她忙前忙后,拼了命的去赚钱,给她买她想要的东西。
毫无疑问,她是喜欢邦邦的,只是她似乎不愿意承认也许是因为她过去生活的地方对一妻多夫的局限,也许是因为怕他伤心。邦邦更是对她一见倾心,再加上救命之恩的加持,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邦邦都会义无反顾护在她的前面。
邦邦年纪和她差不多,身材也很健壮,虽然在采石场被严重虐待,还曾经怀过孩子,但是他恢复的很快,看来他的身体很好,至少可以活很久。这样就够了。
秋时抚摸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明明身体纤细得过分,象征生育力的部位却都发育得当,那里是孕育婴儿的温床,也是包容孕液的容器。他喜欢在吸完之后用塞子堵住产穴口,让掺着妻主东西的孕液更长久的留在身体里,连要出门打柴时也不例外,就像她一直都在身边一样。
虽然妻主不喜欢,但是他是真的很喜欢孩子,一个融合了她和妻主骨血的孩子,他会尽他所能让妻主和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就算他再累再苦都没关系。他是幸福的,连被累到爬不起来时都是。
有时做工太累,他会偷偷地在家门口的柴堆旁休息一会儿再回家,他不想让她太担心。虽然她是个女人,但他总觉得她看到他那副样子会哭,埋在他的怀里哭,就好像是他生的小宝宝一样。
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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