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回老家种田吧,大队长明晃晃地公报私仇,从衣食住行全方位对他一家人全面打压,让他们一家在村子根本就生活不下去。
全村人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们家说话的。
走在村子里被人指指点点吐口水,侮辱谩骂,有些小孩甚至还会往他的身上扔牛粪;回到家里又会被家人嫌弃辱骂,怪他把一家人害成这样。
家里一气之下把他赶了出去,只扔给他一床破被子让他去村尾的破庙里容身。
就连他的亲生儿子都不肯认他了,何花没多久就带着他儿子嫁到了隔壁村,风风光光地拎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回娘家探亲。
他儿子骑在别的男人的脖子上,高高兴兴地喊别人爸爸。
孙良志读了十几年的书,早就忘记一个农村人在村里该怎么生活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去山上打猪草都不认识,被赶出家门之后,他连自己烧火做饭都不会。
这日子根本就没法过下去!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跑了,这一路,扒过火车,偷过钱包,从恶狗嘴里抢过食,也曾低声下气地乞讨过,居然被他一路又回到了京市。
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大学生,变成了被所有人瞧不起浑身脏臭的盲流乞丐。
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拉一个垫背的,让把他害成这样的那个可恨的女人不得好死。
当他知道,害完他之后,林辰歆不仅过得好好的,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倍受有权有势的婆家的疼爱,嫉恨的情绪更是像一条毒蛇般日日夜夜都在噬咬着他的心。
可惜她的家人把她护得太好了,他根本就没有办法靠近。
直到他无意中发现了沈家要在这家饭店办满月酒的消息。
孙良志找了个公共厕所,洗了个澡,把身上的衣服都洗干净了,还用偷来的钱去剃了个头,刮了胡子。
然后混进了饭店。
纵了这么一场火。
可惜没把那个女人和两个孽种烧死,实在是太可惜了。
沈焰听了他这些恶毒的话,实在是忍不住了,抱着两个孩子,冲出来就狠狠地朝他的胸口踹了一脚。
孙良志的肩膀原本是有人按住的,结果那一脚的力道太大,两个人都没按住,被他踹得整个人生生地飞了出去,口中喷出一口鲜血。
沈焰还不甘心,把孩子塞给林辰歆,上前拎着他的脖子把人揪起来,又是重重地一拳头砸了过去,这次喷出来的血中还带着几颗牙齿。
周围的人都被他的凶狠惊呆了,一时竟然反应不过来,全都没动。
是林辰歆及时大喊了一声:“好了,沈焰,住手!”
才避免了孙良志当场被打死的命运。
派出所的民警赶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个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孙良志,不由得皱眉:“这是怎么回事?”
饭店经理连忙说:“这个人在我们饭店故意纵火,意图烧死我们的客人和两个刚满月的孩子。”
民警同志看孙良志的眼神立刻就从同情变成了嫌恶,这样的人,死一百次都不嫌多的。
前面的宴席并没有受到影响,顺顺利利地圆满结束了。
客人们陆陆续续地离开,洛教授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也早早地离开了。
宋正思他们原本是想着跟林辰歆说一声再离开的,但见她一直都没有出来,想着她孩子还小,可能被什么事拌住了不方便出来,还是打算先走了。
却发现隔壁桌有个中年男人一脸痛苦地尝试站起来,却又屡次跌坐回座位上,十分为难的样子。
既然看见了,于情于理都要去问问需不需要帮个忙的。
宋正思他们几个走过去:“这位同志,您是哪里不舒服吗?有没有什么我们可以帮上忙的?”
男人先是摆摆手,有点不太想说。
但听其中一个人说:“我们都是医学院的学生,这位同志你如果有哪里不舒服的话,不妨跟我们说一声。”
他这才难为情地说了一句:“不知道为啥,脚突然疼得厉害。”
宋正思问:“哪里疼?怎么个疼法?”
那男人慢吞吞地从桌子底下把双腿挪出来:“又肿又热,像是从骨头缝里疼出来的,疼得没法沾地。”
宋正思看了看四周,虽然大部分人都已经离席了,但也还有一些人仍然在一边喝酒一边高谈阔论,在这里给人脱下鞋子检查好像不太好,便提议说:“要不到后面找个地方,我给你看看?”
这时,沈绍林和贺敏瑛也刚送完一波比较重要的客人,正想回来歇歇,就看到了这边的事,那脚疼得站不起来的男人正是沈绍林的老下属李东峰。
连忙过来问一声:“小李,这是怎么了?”
李东峰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脚疼得走不了路了,这几个小伙子好心,说是要帮我看看。”
宋正思连忙说:“伯父伯母你们好,我们是林师妹的同门,我之前也在医院
耽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