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宇阳一开始也是倾向于找个有正式工作的,他的津贴虽然高,但一个人养四个人还是有点吃力的,如果能两个人拿工资会好很多。
但请人介绍了好几个,人家有正式工作的姑娘都不愿意。
后来想着找个农村的也行,最重要的是要勤快、有耐心,能对孩子好的,在遇到徐思妍的那天,相看的那个姑娘叫李春兰,就是附近农村的渔民,说是家里条件很不好,父亲风湿严重已经出不了海了,母亲身体也不好,干不了重活,只能在家里干些帮人补渔网之类的手工活。
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从小得的小儿麻痹症瘸了一条腿,也没法出海挣钱养家,好不容易说了一门媳妇愿意嫁进来,但狮子大开口,要三百块钱彩礼才肯嫁。
要知道在这年头的农村,几十块钱彩礼就已经很不错了,一百就顶天了。
这三百,就是条件好的富裕人家也拿不出来啊!
为了能让她哥娶上媳妇,唯一的办法就是李春兰能找个条件比较好的人家嫁过去,换了彩礼来让她哥娶媳妇了。
那天之后,卓宇阳又跟这李春兰见了一次面,是李春兰主动上门的,一进门就挽起袖子开始干活,打扫卫生、做饭,照顾孩子,样样都能干得利索,看得出来是个能干人。
那天是卓宇阳自从把孩子接过来之后,第一次感觉到轻松,家里有个女人帮忙照顾家里,是真的不一样。
李春兰也是个大胆的姑娘,直接就跟他说了,如果卓宇阳愿意要她,她保证能把家里家外全都给他打理得妥妥贴贴的,让他可以全心全意做工作,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只是卓宇阳还有些犹豫。
他到底是大城市来的,自身条件又好,眼光还是有点高的,这李春兰就是个典型南方农村姑娘的长相,皮肤黑,眼睛小,嘴唇还有点厚,身材也比较敦实,说实话,卓宇阳有点儿看不太上。
而且三百块钱的彩礼,他也觉得太高了,咬咬牙虽然也能拿得出来,但用来娶李春兰这样一个姑娘,他觉得不太值得。
他总觉得以自己的条件,肯定还能找到更好的,便请介绍人再帮他留意留意,再多见几个再说。
只是这么一来,他就还得再心烦一些日子了,一想到回去又要面对乱成一团的家和三个孩子的魔音灌耳,他就头疼得很。
完全不想回去。
卓宇阳回到家属院外面,在围墙底下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掏出了一根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
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又想到了刚刚见到的林辰歆。
小时候就知道她长得好看,没想到长大了之后,竟然出落得比他想象的还要动人,不止好看,还能干,业务能力强,在领导面前也不亢不卑,落落大方,完全就是他理想中的贤内助的模样。
如果他没有收养刘新春的这三个孩子,还是原来的黄金单身汉,他们一定能成为天造地设的一对,有着共同的语言,有共同的理想和追求,如果他们能结合在一起,生活一定非常和谐美好。
卓宇阳的心底升起一丝懊恼,为什么当时走在他旁边的是刘新春,为了什么刘新春要替他挡那颗子弹,就算他不挡,那颗子弹也未必能够射中自己,就算射中了,也未必会是致命的伤。
就是因为刘新春为了救他而死了,现在他不得不承担起替刘新春养孩子的这个责任,不然的话,他就是忘恩负义,为了这个救命之恩,他就必须放弃自己一辈子的幸福!
想到这里,卓宇阳不由得有些怨恨起刘新春来。
不,他不能就这样放弃。
林辰歆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姑娘啊,她既然能够在这么困难的条件下救了方新国的性命,就一定能够理解自己的,她肯定不会像别的那些自私的姑娘那样,为了一己私利,就弃英雄的孩子而不顾。
她这样一个具有大公无私奉献精神的好姑娘,一定愿意跟他一起,含辛茹苦地将英雄的孩子抚养长大的。
卓宇阳狠狠地吸了一口最后的烟屁股,把烟头扔在脚下,用力地碾压了两下,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期盼,快步地走回宿舍。
奇怪的是,让人心烦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甚至远远地似乎还能听到孩子的笑声,门口的竹竿上整整齐齐地晾晒着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屋子里也不再是一片狼藉,而是收拾得窗明几净的,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食物,两个大孩子已经洗过了,穿着干净的衣服,脸上也白白净净的,正在狼吞虎咽地吃饭。
女人坐在一旁,抱着最小的那个孩子正在喂他喝米粥。
空气中散发着饭菜香味和肥皂的清香结合在一起的,印象中小时候家的味道。
就跟卓宇阳刚才在外面的时候幻想的一样,他下班回来,林辰歆已经在家里把一切都料理得妥妥贴贴了,这就是他理想中家的模样啊!
卓宇阳的心中升起一股温暖的感觉。
这时,正在喂孩子的女人抬起头来:“卓大哥,你回来啦!”
这一声把他从幻想叫回了现实,在他家里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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